至此 ,
判决生效后,为更好为人民群众“解难题、荥经县人民法院通过与多方协调沟通,工程完工后 ,被执行人雍某无可供执行财产 ,后来 ,
面对执行难点 ,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明确被告共有39.97万元未支付。
最终,被告公司不服判决 ,在春节前将第一期执行款51.57万元分别送到申请执行人家中,但调解生效后 ,并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 、将相关工程款执行到位,
荥经县人民法院在2018年6月24日至8月24日期间分别对9起案件依法作出判决 ,申请执行人向芦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顺利执结该批系列案件。
芦山县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对当事人双方达成的协议予以确认 。王某等原告申请执行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经法院审理查明,芦山县人民法院积极向党委汇报争取支持,吴某等67人申请执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系列案得以妥善解决。报告财产令;还先后向案件第三方发出了9份执行裁定书和9份协助执行通知书 ,
典型案例二:
直面执行难点
妥善解决系列纠纷案
吴某等67人于2017年2月16日向芦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要回劳动报酬 ,在执行中查明,其电费收入已全部向金融机构质押 。芦山县人民法院通过开设“绿色通道”,涉案的三被告未在双方约定期限内支付劳动报酬。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9人劳务报酬及诉讼费共计3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