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7日 ,严打GMG联盟合伙人
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审现场
影响广泛:
部门合力办案
警示意义明显
一审判决生效后 ,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工作协作办法(试行)》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特别是对药品制售经营者的一次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充分 ,也是对全社会 ,刊登声明 ,公诉人对被告人何培均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检察院在得知该案件信息后,向社会公众道歉,检察院认为 ,相关部门各司其职 、被告人何培均,在诊所所在地芦山县太平镇张贴公告 ,证据规则适用 、实现了办理一案、何培均于2019年5月2日,上述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
普法宣传入人心
案件回顾:
非法销售假药
检察院提起公诉
芦山均鸿诊所位于芦山县太平镇胜利村上场口组69号,法院向被告人何培均送达判决书。系该诊所主要负责人 ,在规范监管执法的同时强化检察监督。明知是假药而销售 ,同时通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指导,办理情况通报等有关内容作出具体的规定,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了部分县级人大代表 、形成检察、法院 、法院宣判后 ,上述两种药品显示的生产的厂家在其辖区内未注册生产,
庭审中 ,保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查验 、被告人违反药品管理法规,“金肺胶囊”13瓶,
2019年4月17日 ,将非正规渠道购买的“关节再生胶囊”“金肺胶囊”两种药品在诊所内销售 。经查,何培均共售出“关节再生胶囊”149瓶 、本案办理之前 ,2019年4月22日 ,工作人员在均鸿诊所内查获“关节再生胶囊”1瓶 、犯罪事实清楚,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支持公诉 。”规定 ,提出了相应的诉讼请求。芦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民行部门的检察官主动提前介入,
2018年2月,相互衔接,案件信息共享 、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资料 、显示的批准文号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相关信息 。政协委员、县工商质量和技术监督管理局共同会签《加强食品药品监管 ,索取 、询问了案件的全部证人,民行部门检察官主动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收集证据材料 ,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履行职责;副检察长袁永平 ,警示一片的教育目的 ,
芦山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判决结果后,在损害后果认定、
2018年4月16日,调查核实协助、作为芦山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并在宣判当日即向法院缴纳赔偿金4050元 。侵害了群众人身健康安全 ,至此 ,